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文职人员共计4人,派往公安局作辅警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具有济宁市常住户口。
3、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至1997年9月1日期间出生)。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双眼裸眼视力在4.8以上或矫正视力在5.0以上。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公安警察院校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复退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曾参加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8、其他不宜在公安机关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2日至9 月24日
报名地点:济宁市劳务开发公司劳动关系窗口
应聘者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并准备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二)笔试、面试
考试包括笔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和面试。
1、笔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
分为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和写作两部分。写作为命题作文。根据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1:1.5的比例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请将通讯工具保持畅通)。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根据招聘职位的性质、职位特点对工作人员的要求,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应具备的相关素质及能力。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以面试通知为准(请将通讯工具保持畅通)。
(三)政审、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60%、面试40%),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人员。
考核政审由公安机关实施,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体检项目主要检测应聘人员有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不适应相应岗位的疾病。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空缺人数,依次递补。
(四)合同签订及解除
1、合同签订:
经考核、政审和体检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安排到用人单位培训、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
被录用人员需与济宁市劳务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
本次招聘双方权利、义务由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执行。被招聘人员不享受正式民警的有关待遇,不配发警服和警用装备,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2、合同解除:
(1)正常解除。被录用人员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双方劳动关系自然解除。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被录用人员实际表现,可续签合同。
(2)非正常解除。合同期内,对不服从用工单位管理、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用工单位有权将聘用人员退回济宁市劳务开发公司,济宁市劳务开发公司根据有关条款和规定予以解除合同。
合同期内,因本人意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四、招聘人员的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
1、招聘人员管理。招聘人员由用工单位管理,工作实行倒班工作制(有夜班)。
2、工资福利待遇。录用人员工资执行济宁市Zui低生活保障工资,保险缴纳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招聘人员工作实绩及考勤情况发放一定数量奖金。
招聘人员食宿自理。
联系电话:2323411
联 系 人:刘老师
2015年9月22日